发布时间:2023-06-16 19:45: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合肥新生儿医保办理,合肥新生儿申请医保,合肥新生儿办理医保
内容简介
新生儿自办理合肥市户籍登记后,可持户口本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二楼,电话3536141)参保,不受规定参保时间的限制,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同等待遇。其中: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其
新生儿自办理合肥市户籍登记后,可持户口本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二楼,电话3536141)参保,不受规定参保时间的限制,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缴费。
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同等待遇。其中: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其先天性疾病的治疗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每年7—9月出生入户的新生儿需要参加当年度居民医保(享受期至9月30日止)的,应先到所在居委会办理次年度的参保登记手续后(享受期自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然后再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当年度(享受期至9月30日止)参保登记手续。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应该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并携带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证明;(3)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4)婴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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