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4 09: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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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合肥经开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问答(2019年度)快来看看今年的经开养老保险究竟有哪些内容!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
合肥经开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问答(2019年度)
快来看看今年的经开养老保险究竟有哪些内容!
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首次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答:首次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特殊人群参保登记,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申请参保,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是多少?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度缴纳,当年足额缴纳保险费的,享受政府补贴,多缴多补,多缴多得。
缴纳500元/年 政府补贴60元
缴纳600元/年 政府补贴70元
缴纳700元/年 政府补贴80元
缴纳800元/年 政府补贴90元
缴纳900元/年 政府补贴100元
缴纳1000元/年 政府补贴100元
缴纳1500元/年 政府补贴150元
缴纳2000元/年 政府补贴150元
缴纳3000元/年 政府补贴200元
4.参保人员如何缴费?
答:参保人员每年上半年,按当年选定的缴费档次标准,将保费足额存入参保时提供的农业银行卡或农业银行发放的金融社保卡中。若2019年缴费档次有变更,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变更手续,再按变更后的缴费档次将保费足额存入农业银行卡中,由银行进行代扣。
5.政府对缴费困难等特殊群体有哪些补贴?
答:对符合城乡居保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二级以上)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区财政按照3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相应档次的财政补贴;对符合城乡居保参保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区财政按照30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相应档次的财政补贴。
对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双女绝育户父母参保,除享受所选档次缴费补贴外,每人每年增加30元缴费补助。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领取条件和待遇是什么?
答:养老金领取条件:参保人年满60周岁、缴费符合规定年限,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养老待遇的,可在到龄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45元/月,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利息)除以139。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缴费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
7.如何办理养老金待遇领取手续?
答: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到达领取年龄(年满60周岁)前一个月携带1寸免冠照片2张、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申领手续,填写《城乡居保待遇领取申请表》。
8.参保人员终止参保关系如何处理个人账户?
答:参保人员因死亡等原因终止参保关系的,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携带相关终止材料到村(居)委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及丧葬补助金(8个月基础养老金)。
9.参保人员户籍迁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能不能转移接续?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的,可在迁入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关系转入申请表》、《参保表》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10.多缴费、早参保有什么好处?
答:个人参保选择的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越高,缴费年限越多,积累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越多,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越多。
以缴费年限15年、按目前基础养老金标准测算,列举几种不同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年领取待遇情况如下:
11.银行卡遗失如何补办?
答: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银行卡遗失,本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农业银行网点挂失补卡,新卡办理后需尽快前往参保地村(居)委会办理银行卡账户变更手续。
1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否可以互相街接?
答:可以。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且按照国家规定未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按照国家规定未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可以申请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职工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待达到城乡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13.如何查询个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信息?
答:网上查询: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旗舰店-安徽人社便民服务e站-便民服务”进行查询;自助服务一体机、便民宝查询: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城乡居保经办机构自助服务区,通过城乡居保自助服务一体机、便民宝进行查询;经办机构查询:携带身份证前往参保地乡镇(街道)或区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查询。
业务办理联系方式:
人事劳动局:63679193
海恒社区委:63849012
锦绣社区委:63872535
莲花社区委:63810790
芙蓉社区委:63823118
临湖社区委:63498372
高刘:6866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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