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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河区纾困免收房屋租金细则

发布时间:2023-02-18 09:2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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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合肥包河区抗疫助企纾困十条政策实施细则,其中关于免收房屋租金细则如下: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养老服务机构,免收2022年3个月(2-4月)房屋租金,其中批零住餐、旅游业延续至2022年6月底;对

合肥包河区抗疫助企纾困十条政策实施细则,其中关于免收房屋租金细则如下:

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养老服务机构,免收2022年3个月(2-4月)房屋租金,其中批零住餐、旅游业延续至2022年6月底;对封控区、管控区内承租以上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养老服务机构,再免收2个月房屋租金。免收房屋租金必须落实到最终承租户。(办理方式:免申即享。执行部门:区国资委、区文旅局、区商务局)

(一)支持对象。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养老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界定:按照《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养老服务机构界定:依法登记并实际收住老年人、运营正常的养老服务机构。

(二)支持标准。区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免收房屋租金期间为2022年2-4月份(3个月),对封控区、管控区内承租以上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养老服务机构,免收2022年2-6月份(5个月)房屋租金。从事批零住餐、旅游行业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延续免收房屋租金期间为2022年2-6月份(5个月)。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户。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等方式实施。

(三)办理方式。按免申即享方式办理房屋租金免收事宜。

(四)咨询电话

区国资委:0551-63357209、63357802;

区文旅局:0551-63368717;

区商务局:0551-63357487;

区民政局:0551-63357292;

常青街道:0551-63506167;

芜湖路街道:0551-63692916;

包公街道:0551-64660723;

望湖街道: 0551-63456155、63452382;

骆岗街道: 0551-63351357;

淝 河 镇:0551-64846811;

大 圩 镇:0551-64857513;

义城街道:0551-62967011;

烟墩街道:0551-63351017;

万年埠街道:0551-65308318;

同安街道:0551-62861055;

滨湖世纪社区:0551-62968547;

方兴社区:0551-63352371;

包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0551-63772816;

滨湖集团:0551-63457097;

文投公司:0551-63357563;

印象滨湖公司:0551-63663152;

建发公司:0551-63655052;

金投集团:0551-63773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