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合肥职工因工致残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待遇

合肥职工因工致残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待遇

发布时间:2023-09-02 03:30: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合肥职工因工致残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待遇标准,合肥工伤致残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待遇,合肥职工因工致残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待遇

内容简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待遇是:(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标准:一、二、三、四级伤残分别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待遇是: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标准:一、二、三、四级伤残分别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伤残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提示:

月最低工资标准:

合肥市市区每人每月1260元;

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930元。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和伤残津贴委托邮局社会化发放,职工可就近到储蓄网点领取。

阅读延伸:

合肥职工因工致残为五至六级伤残的待遇

合肥职工因工致残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待遇

更多关于合肥工伤保险的相关内容请点击【合肥工伤保险保险专题】

推荐阅读》》》》》

合肥工伤保险认定

合肥为您提供了合肥工伤保险认定标准、办理条件、办理材料等工伤保险查询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前来了解更多合肥工伤保险的最新信息...点击查看全文>>

合肥工伤保险赔偿

合肥为您提供了合肥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赔偿条件、赔偿材料流程等工伤保险领取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前来了解更多合肥工伤保险的最新信息...点击查看全文>>

合肥工伤保险参保

合肥为您提供了合肥工伤保险参保条件、参保材料、参保流程等工伤保险参保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前来了解更多合肥工伤保险的最新信息...点击查看全文>>

合肥工伤保险缴费

合肥为您提供了合肥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等工伤保险缴存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前来了解更多合肥工伤保险的最新信息...点击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