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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2号通告)

发布时间:2023-04-04 13:07: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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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12号)当前我市新冠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强化全员和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蚌埠市市民(包括外地来蚌人员)务必要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参加辖区开展的全员核酸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12号)

当前我市新冠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全员和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蚌埠市市民(包括外地来蚌人员)务必要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参加辖区开展的全员核酸检测。工地、商超、农贸市场、文化娱乐等重点场所人员,公交车、出租车和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骑手等,在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同时,也要按照重点行业人员的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二、强化涉疫地区来蚌人员报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非必要不来蚌,低风险区要提供来蚌前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涉疫地市来(返)蚌人员,来蚌前3天要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和核酸检测要求。各社区、村居工作人员要主动加大摸排力度,提前掌握相关人员信息,确保“应管尽管、应检尽检”。

三、强化人员聚集和重点场所防控。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馆饭店、农贸市场、宗教寺庙、旅游景区、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院剧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网约房、酒吧、歌舞厅、洗浴场所、足浴室、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艺厅、密室逃脱、剧本杀、艾灸等重点场所,要按照最大承载量的50%限流。人员进出要佩戴口罩、测温、扫“两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要保持空气流通,强化清洁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酒店、餐馆和饭店包间用餐要间隔就座,最多不超过8人。

四、强化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四方责任”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持“谁用人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各单位,特别是工地、宾馆、酒店等,要进一步强化外来务工人员管理,严格排查用工单位人员涉疫地区旅居情况,加强疫情发现敏感性,发现问题及时报辖区疫情防控部门。

五、强化个人疫情防控责任。疫情防控靠大家,蚌埠市民要进一步强化个人防控责任,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近期非必要不聚会、不聚餐,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传播和流行风险。要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旅居史。就医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强化交通出行疫情防控措施。市民外出,近距离提倡步行、骑自行车(共享单车)。如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要规范佩戴口罩,非“绿码”或涉疫地区来人,一律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在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卡口搭乘出租车、网约车,乘客要佩戴口罩并扫码。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司乘人员,要严格个人防护,落实戴口罩要求。

七、强化特殊机构疫情防控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强化预检分诊,加强发热门诊和病房管理,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防止院感事件发生。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严禁收治发热患者。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顾客要佩戴口罩,购药不进入店内。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要实名登记并将信息推送辖区街道(社区)管理,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先开展一次抗原检测。其中“一退两抗”药品,没有处方一律不得销售。

八、暂停线下教学和校外培训活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和校外培训活动。承办暑期校内托管的学校,暂缓组织托管工作,并向家长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停止举办和参与大型培训等聚集性活动,涉及跨市活动一律暂停举办。各高校和寄宿制学校(有留校生的)要妥善做好在校师生管理及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2022年7月18日